是否將溫室氣體納入法定大氣污染物,主要看溫室氣體是否符合大氣污染物的三個標準。 ,受控制的溫室氣體是人類活動所排放的溫室氣體,這些活動包括能源利用活動和非能源利用活動。能源利用活動包括工業(yè)、商業(yè)、運輸等部門利用化石燃料或者由化石燃料生產的二次能源,非能源利用活動包括森林砍伐等。 第二,受控制的溫室氣體是人類活動排向大氣的,是超過大氣中正常濃度的溫室氣體。這些溫室氣體濃度的過度增加改變了原有大氣系統的平衡狀態(tài)。 第三,溫室氣體的過度排放已經對人類健康福利以及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了有害影響。這些影響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變暖對自然生態(tài)系統的影響。變暖影響到水熱循環(huán)格局,導致洪澇、干旱、颶風等氣象災害頻發(fā),破壞了地表下面狀態(tài),使生態(tài)環(huán)境惡化,生態(tài)系統又反饋變化,導致更頻發(fā)或更強烈的氣候突變和漸變事件的發(fā)生,使生態(tài)系統做出適應性的改變,或由于無法完成自然的適應、遷移,導致原生態(tài)系統內生物多樣性的重大損失。 PCC第四次評估報告綜合了75項硏究結果,表明過去30年人為活動導致的氣候増暖可能已經對許多自然系統(包括冰雪和凍土、水文、海岸帶過程)和生物系統(包括陸地、海洋、淡水生物系統)產生了可辨別的影響,其中,一些影響甚至是不可恢復的,如積雪、冰和凍土變化已經使冰川湖泊的數量和面積増加,使山區(qū)和其他多年凍土區(qū)的土層不穩(wěn)定性增加,并導致了描及和南極某些生態(tài)系統的變化。由于適應及非氣候因子的作用,許多影響仍然很難鑒別,但區(qū)域氣候變化對自然環(huán)境生態(tài)系統造成的一系列復雜影響正在出現。其次,變暖對農業(yè)生態(tài)系統的影響。變暖對農業(yè)的影響主要來自二氧化碳濃度的升高、輻射增強、溫度升高、 病蟲害增加等直接或間接的因素,雖然個別因素在一定時段和一定的程度上有利于農作物的生長,如二氧化碳濃度的升高可増加水稻等植物的產量,但總體而言,變暖對農業(yè)生產的影響以負面影響為主。 變暖對人類生活和健康的影響。此類影響包括多個方面,如淡水資源的緊張、因為熱浪造成的人體壓力和抵抗力降低、天氣事件的多發(fā)、傳染病和過敏性疾病増加等。通過以上分析,人類活動排放的溫室氣體已經改變了大氣系統的平衡狀態(tài)并且導致了對人類健康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危害,從理論上講,應當被列入法定大氣污染物。但是,法律的制定是經濟、政治、文化等多種因素相互博 弈的結果,尤其是對于溫室氣體此類性問題,更涉及國際政治和經濟方面的利益考量,因此,溫室氣體在國內立法中能否被確定為大氣污染物仍將充滿不確定性。但是,隨著氣候變暖的形努越來越緊迫以及溫室氣體減排呼聲的高漲,為了能夠適用大氣污染防治的相關法律措施更好地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筆者相信將來溫室氣體應該會被確定為大氣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