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上海實干實業(yè)有限公司>>公司動態(tài)>>12要點決定電子吊秤的精度
知道電子吊秤的人肯定很多,但是關于電子吊秤的相關知識卻不一定知道,影響電子吊秤精度的問題很多,下面是實干小編我整理提供的一些關于決定電子吊秤的精度的要點,我們一起來看吧!
1.化整誤差的——應包含于數(shù)字示值中的化整誤差。
2.凈重值的zui大允許誤差——zui大允許誤差均適用于除皮后的凈重值,預置皮重值除外。
3.誤差分配——對電子吊秤各模塊單測試時,應按JJG555-1996中4.4.4規(guī)定進行誤差分配。
4.檢定時的測試——提交測試的吊鉤稱應進行整機測試。
5.稱量結(jié)果間的允許誤差—不管稱量結(jié)果如何變化,稱量結(jié)果的誤差,應不大于該稱量的zui大允許誤差。
6.重復性——對同一載荷,多次稱重結(jié)果之差,應不大于該稱量的zui大允許誤差的對值。
7.旋轉(zhuǎn)——載荷垂直起吊后在水平360º范圍內(nèi)旋轉(zhuǎn)任意角度,示值誤差均應符合5.1.1的規(guī)定。
8.多指示裝置——電子吊秤的不同指示裝置與打印裝置之間示值之差應為零。
9.檢定標準器——檢定電子吊秤用的標準器的誤差,應不大于電子吊秤相應稱量zui大允許誤差的三分。標準砝碼的替代,應符合JJG555-1996中 5.6.2規(guī)定。
10.鑒別力——在處于平衡狀態(tài)的電子吊秤的吊鉤或其他承載器上輕緩地放上或取走1.4e的砝碼時,原來的示值應不變。
11.由影響量和時間引起的變化量—吊鉤稱應在6.1、6.2、6.4、6.5.3的要求。
12.溫度——如果在產(chǎn)品說明書中沒有沒有特殊的工作溫度,則電子吊秤應在-10~40ºC溫度范圍內(nèi)保持其計量。特殊的工作溫度范圍不得小于30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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