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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512發(fā)布時間:2014-12-25
1.吊鉤秤開機前必須處于垂直懸空狀態(tài),并且處于空載狀態(tài)。
2.按ON/OFF 2秒未開機,顯示UERГ-8.0字樣后顯示滿量程值,接著顯示電池當前電壓,自檢過程提示電壓低于2V時,需要及時充電。
3.需要更換電池時請遵守“先斷電源后開蓋"的原則。
4.物體稱重時應(yīng)及時將稱量物體外有吊掛連接設(shè)備時及時進行清零,如:吊帶、鋼絲繩、U型鉤、等并保證吊掛連接設(shè)備處于懸空狀態(tài)以避免造成稱重物重量誤差。
5.在開機未穩(wěn)定狀態(tài)下嚴禁使用遙控器。
6.清零時使用稱體的紅色按鈕進行清零。
7.稱重時需保持吊物穩(wěn)定,讀秤時,需秤穩(wěn)定后3-7秒后,讀取。
8.當稱使用結(jié)束后應(yīng)將稱處于空載狀態(tài)下或放回稱架上,做好秤體的清潔。
9.秤體需要放回秤架上時必須按規(guī)定方向放置,并且關(guān)掉電源。
10.嚴禁重物長時間掛在稱上。
11.使用吊鉤秤時必須輕吊輕放,嚴禁碰撞,杜絕急吊、急放。
12.懸掛重物時,應(yīng)確保安全可靠,吊秤吊鉤移至承載物上方,接近承載物時,應(yīng)降低速度以便能平緩地掛入承載物,承載重物應(yīng)*處于吊秤吊鉤的中心部位,保險扣合上后,慢慢地提升吊秤,并確保承載物平穩(wěn)吊起。
13.嚴格按照“七不吊"的要求,信號不清“不吊",超載“不吊",緊固不牢“不吊",起重重物上有人“不吊",安全裝置不靈“不吊",斜拉“不吊"看不清“不吊" 。
14.嚴禁吊掛大于吊秤額定稱量的承載物。
15.對于秤體部分要注意傳感器的保護,要防止秤體受到過度的沖擊而造成秤體的損壞。
16.傳感器系金屬機構(gòu),要防止水、油以及腐蝕性液體的接觸。
17.傳感器及信號線屬于易損傷部分,要做到定時檢查。
18.儀表頭屬于精密儀器,首先要保證電壓、電流符合參數(shù)要求。
19.在操作過程中嚴禁帶電插拔所有信號插頭,否則容易燒壞集成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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