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經(jīng)理
當前位置:天津市電纜總廠橡塑電纜廠>>船用電纜>>CEFR船用電纜>> 船用電力電纜CEFR/SA 3*4
船用電力電纜CEFR/SA 3*4
二、用處:本產(chǎn)物適用于各種河海船舶及CEFR電纜海上石油平臺等水上修建物傳輸電能用。
一、執(zhí)行尺度:GB9331.2-88
三、利用特性:電纜恒久允許工作溫度為85℃,額外電壓Uo/U 為0.6/1KV。敷設時電纜zui小彎曲半徑如下:金屬屏蔽鎧裝型為電纜外徑的6倍。非鎧裝型,外徑小于等于25mm時為電纜外徑的4倍,大于25mm為電纜外徑的6倍。
四、型號稱號
二、用處:本產(chǎn)物適用于各種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臺等水上修建物傳輸電能用。
船用電力軟電纜全國生產(chǎn)廠家,DA型,毗連移動電器用。
五、技能要求
1、應能經(jīng)受單程30000次曲線實驗。
2、電纜應能經(jīng)受交流電壓3500V或直流8400V,5min不擊穿。
3、電纜線芯結構,絕緣電阻,絕緣和護套厚度及分量應符合GB9331.2-88的規(guī)定 。
六、交貨要求
1、電纜交貨長度三芯及以下和導體截面不大于2.5平方,應不小于150米,其他電纜100米。
2、允許長度不小于20米的短段電纜交貨,但其數(shù)量應不超過交貨長度的10%。
4、長度誤差應不超過+-0.5%。
3、根據(jù)雙方協(xié)議允許任何長度電纜交貨。CEFR/DA/SA/NA船用電力軟電纜,優(yōu)質的CEFR電纜生產(chǎn)廠家供船艦及水上浮動建筑物的電力、信號控制、信息傳遞以及信息發(fā)射等的產(chǎn)品。它包括船用電力電纜、控制電纜、通信電纜和射頻電纜四個子系列。
船用電力電纜是品種數(shù)量zui多的和用量zui大的船用電纜。以絕緣來分有乙丙橡皮、硅橡皮、天然橡皮、聚氯乙烯和交聯(lián)聚乙烯等;從護套來分有氯丁橡皮、氯黃化聚乙烯和氯聚乙烯等;鎧裝結構采用柔軟性較好的裸銅絲編織鎧裝和裸鋼絲編織鎧裝二種。
船用電纜的用途及敷設條件:
(1) 在河海船舶及水上浮動建筑物中動力、照明和控制電纜用。工作電壓為交流500V或直流1000V及以下
(2) 軟結構電纜供連接移動電器設備用,其余均固定敷設用
(3) 鋼絲編織的電纜用于易受外力損傷的場所。銅絲編織的電纜用于防干擾的場所
(4) 所有電纜均可用于要求不延然的場所
船用電纜的使用要求:
(1) 電纜應適用世界各地及各種氣候條件的要求,能承受嚴寒,干、濕熱地區(qū)的各種氣候條件。
(2) 船舶長期遠離陸地,對電纜的安全可靠性要求很高,如電性能良好、穩(wěn)定、不延然。在某些艙位敷設的電纜要求耐油性好。船用電力電纜CEFR/SA 3*4
請輸入賬號
請輸入密碼
請輸驗證碼
以上信息由企業(yè)自行提供,信息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相關企業(yè)負責,儀表網(wǎng)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溫馨提示:為規(guī)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產(chǎn)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chǎn)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