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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根據(jù)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下達的計量技術規(guī)范制(修)訂計劃,歸口全國衡器計量技術委員會的《機械秤改裝計量技術規(guī)范》國家計量技術規(guī)范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的起草工作,現(xiàn)公開征求意見。
通過加裝
稱重傳感器和稱重指示器,將機械杠桿秤從非自行指示秤改裝成自行指示的電子衡器,但同時保留了機械結構耐久使用的特征,在個別的使用場合,如潮濕、粉塵等環(huán)境條件,具有一定使用優(yōu)勢,在貿易結算和法制計量中仍有一定的使用情況,這也是目前改裝秤的主要情況;但不排除仍有部分的改裝,仍同時保留數(shù)字指示和非自行指示(標尺)的技術可能。
由于原有的技術規(guī)范年代久遠,且法制管理要求變化較大,如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管理制度和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取消,稱重傳感器等級劃分、衡器與稱重傳感器、稱重指示器之間的核查、改裝后使用的檢定規(guī)程等變化,JJG1025-1991《機械秤改裝規(guī)范》已經不具有指導意義,應當及時調整和修訂。
鑒于上述情況,起草小組申報了該規(guī)范的修訂,目的是規(guī)范和指導機械杠桿秤的改裝工作,明確改裝時的技術要求和計量要求,保障量值的準確可靠。
本規(guī)范是對JJF 1025-1991《機械秤改裝》的修訂。
本規(guī)范在編制格式上參考了JJF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guī)程編寫規(guī)則》和JJF1025-1991的結構。與JJF1025-1991相比,主要由以下不同:
——修改了適用范圍,由計量管理調整為技術指導;
——刪除了有關《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刪除了秤應有接地安全保護裝置的要求;
——增補了一些必要的術語(見3.1、3.2、3.3、3.4、3.5);
——增加了概述,對機械桿桿秤和改裝做進一步解釋說明(見4);
——明確了機械秤改裝不應改變原有最大秤量,檢定分度值和準確度等級不高于原技術指標(見5.1、5.2、5.3);
——明確了稱重傳感器和稱重指示器符合國家法制管理的要求(見5.4);
——增加了稱重傳感器、稱重指示器應與被改裝后的機電的衡器相適應的內容和要求(見5.6);
——增加了計量安全性的要求(見6.3);
——增加了擴展指示裝置的要求(見6.4);
——明確了改裝后計量器具標識的內容(見6.5);
——增加了附錄A兼容性核查表和附錄B縮略詞和符號。
本規(guī)范引用文件包括:JJG 14 非自行指示秤;JJG 539-2016 數(shù)字指示秤;JJF 1181 衡器計量名詞術語及定義;GB/T 23111 非自動衡器。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規(guī)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規(guī)程。
本規(guī)范參照了JJF 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guī)程編寫規(guī)則》和原有的編寫格式,本計量技術規(guī)范包括:1范圍、2引用文獻、3術語、4概述、5技術要求、6計量要求。
本規(guī)范明確了使用的范圍,針對使用中的機械杠桿秤改裝進行了界定,規(guī)避了新產品的法制要求,對改裝后機電衡器的最大秤量及稱重傳感器、稱重指示器的選擇設定了技術要求,應符合GB/T23111《非自動衡器》兼容性核查的要求,改裝應提供說明書和合格證。
改裝后的數(shù)字指示增加了JJG539中計量安全性、擴展指示裝置等新的表述,以及粘貼或固定計量器具標識,并明確了改裝后機電衡器數(shù)字指示應符合JJG539要求,非自行指示應符合JJG14要求(如存在),并對同時存在時兩者之間的差值提出規(guī)定(如存在)。
本規(guī)范適用于使用中機械杠桿秤改裝成機電衡器的技術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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