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地基承載動力觸探儀63.5kg/人力動力觸探儀/重型地基承載動力觸探儀63.5重型觸探儀;電動10kg觸探儀材質(zhì)是碳鋼制作,不容易折斷,硬度高,分為4段,每段長1m,直徑30mm左右方便裝卸,和加長。觸探儀用在公路工程,建筑工程地基承載力的測定。適用于判定一般黏性土、砂類土、碎石類土、極軟巖層的物理力學特性。
公路工程地基承載動力觸探儀63.5kg/人力動力觸探儀/重型地基承載動力觸探儀
用于評價一般黏性土、砂類土和素填土的地基承載力;重型和超重型動力觸探可用于評價砂類土、碎石類土、極軟巖的地基承載力及測定礫石土、卵(碎)石土的變形模量。動力觸探試驗孔數(shù)應結(jié)合場地大小和場地地基的均勻程度確定,同一場地主要巖土單元的有效測試數(shù)據(jù)不應小于3孔位。動力觸探試驗設備應包括落錘、座墊及導桿、觸探桿和探頭等機件。
探頭應采用高強度鋼材制作,表面淬火后硬度應滿足HRC=45~50。落錘應采用圓柱形,其中心通孔直徑應比導桿外徑大3~4mm,重型和超重型動力觸探試驗設備須配備自動落錘裝置。重型和超重型動力觸探的座墊直徑應不小于100cm,且不大于落錘底面直徑的一半;導桿長度應符合試驗錘擊標準落距的要求,座墊和導桿的總質(zhì)量不應超過25Kg。探桿接頭與探桿應有相同的外徑,接頭連接容許偏心度為0.5%。探頭直徑磨損不得大于2mm,錐尖高度磨損不得大于5mm。
/人力動力觸探儀/重型地基承載動力觸探儀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試驗標準貫入量為30cm,落錘應按標準落距自由下落,記錄每貫入10cm的錘擊數(shù);累計記錄貫入30cm
的錘擊數(shù)N10。試驗應先用鉆探設備鉆至試驗土層的頂面以上0.3m處,然后進行連續(xù)貫入試驗。 當貫
入30cm的擊數(shù)超過100擊或貫入15cm的擊數(shù)超過50擊時,可終止試驗。
/人力動力觸探儀/重型地基承載動力觸探儀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重型和超重型動力觸探的標準貫入量均為10cm,落錘應按標準落距自由下落,記錄標準貫入量錘擊數(shù)N63.5、N120。
2 試驗時錘擊頻率應控制在15~30擊/min,試驗應保持連續(xù)貫入。
3 試驗過程中應防止落錘偏心和探桿的側(cè)向晃動,并保持探頭的垂直貫入。
4 遇地層松軟無法按標準貫入量記錄試驗錘擊數(shù)時,可記錄每陣擊數(shù)N(一般為1~5擊)的貫入量△s,然后再換算為標準貫入量錘擊數(shù)。
5 重型動力觸探實測錘擊數(shù)連續(xù)3次大于50擊時,即可停止試驗;當需繼續(xù)試驗時,應改用超重型動力觸探。當超重型動力觸探實測擊數(shù)小于2時,應改用重型動力觸探進行試驗。
6 在鉆孔中分段進行觸探時,應先鉆探至試驗土層的頂面以上1.0m處,然后再開始貫入試驗。
7 重型動力觸探試驗深度超過15cm、超重型動力觸探試驗深度超過20m時,應注意觸探桿的側(cè)摩陰力對試驗結(jié)果產(chǎn)生的影響。
動力觸探記錄應在現(xiàn)場初步整理,校核實測擊數(shù)和試驗貫入深度。重型動力觸探試驗實測擊數(shù)N63.5需要進行觸探桿長度修正時,應按式(7.4.2)進行動力觸探錘擊數(shù)的桿長修正計算。超重型動力觸探的實測擊數(shù),應先按下式換算成相當于重型動力觸探實測擊數(shù)后,再按式(7.4.2)進行桿長修正:N63.5=3N120-0.5.
修正后的動力觸探擊數(shù),應按規(guī)定的圖例標示在工程地質(zhì)剖面圖和柱狀圖上。進行地基土力學分層時,應兼顧相應的超前和滯后影響,確切地劃分巖土層的分層界線。當試驗巖土層的有效厚度小于0.3m時,上、下土層擊數(shù)均較小,宜取該層土動力觸探擊數(shù)的zui大值;當上、下土層擊數(shù)均較大,宜取小于或等于該層土動力觸探擊數(shù)的zui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