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重物沖擊試驗機DMS 適用標準:電池重物沖擊試驗裝置符合GB8897.4-2002、GB/T18287-2000、IEC60086-4: 2000、UL1642: 2006、SN/T1414.1-2004、SN/T1414.3-2004等標準中重物沖擊試驗的規(guī)定要求。
試驗要求
上述標準中,對于重物沖擊試驗的規(guī)定要求略有不同,電池重物沖擊試驗裝置需要滿足以下全部的試驗要求:
1)測試樣品電池放在平面上,將一直徑15.8mm的棒放置在樣品中心,讓重量9.1kg的重錘從610mm高度落到試樣上。
2)電池放置于沖擊臺上,將10kg重錘自1m高度自由落下,沖擊已固定在夾具中的電池(電池的面積*大面應與臺面垂直)。
電池重物沖擊試驗機DMS 主要技術(shù)參數(shù)
1)重錘提升高度:300mm~1200mm
2)高度允差范圍:0 ~ +5mm
3)工作腔底面面積:600mm×600mm
4)適用樣品*大尺寸:500mm
主要功能:電池重物沖擊試驗機采用全封閉的箱體結(jié)構(gòu),沖擊工作腔與設(shè)備本體的機械部分、電氣線路等部分隔離(提升裝置的軸升部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