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用途:
LASD-CJ-Ⅱ安全玻璃霰彈袋沖擊試驗機滿足GB17841-1999的要求,適用于幕墻用鋼化玻璃與半鋼化玻璃的抗沖擊性能實驗;滿足GB15763.2-2005的要求,適用于鋼化玻璃的抗沖擊性能實驗;滿足GB15763.3-2009的要求,適用于夾層玻璃的抗沖擊性能實驗;滿足GB15763.4-2009的要求,適用于均質(zhì)鋼化玻璃的抗沖擊性能實驗。
產(chǎn)品特點:
LASD-CJ-Ⅱ安全玻璃霰彈袋沖擊試驗機采用了更安全便捷的遙控電磁鐵對霰彈袋的抓、放,避免了試驗過程中飛濺的玻璃碎片給試驗人員帶來的傷害,同時采用了編碼器,PLC觸屏控制,具有點動,自動提伸自動停止等功能,試驗驗時沖擊高度更精準更方便。在對試樣的裝卡方面,本產(chǎn)品充分采用了人性化的快夾設計:玻璃試樣立于實驗框架內(nèi),只需扳動快夾就能把試樣牢牢固定在試驗架上,這樣避免了同類產(chǎn)品在裝卡試樣時松鑼母擰鑼母費時、費力的缺點。
試驗規(guī)程
1、試樣為與制品相同材料.且與制品在同一工藝條件下制做而成,或直接從制品上切取的尺寸為1930MM*864MM的長方形試驗片。
2.將試樣按要求固定在試驗框架上,通上電源將霰彈袋上用于抓放的鋼纜卡在提伸臂上的卡槽里鉤里,按下遙控鎖住鋼繩,準備工作做好后進入觸屏歡迎頁面點擊右下角進入操作頁面選擇所需的沖擊高度(如300MM)的按鈕,(注:每次選擇好沖擊高度后必須按下“校準"按鈕,實是數(shù)顯示為“0"),然后按下提升欄中的“自動"按鈕,提伸臂會把沖擊體提到300MM的高度然后自動停止,為了試驗人員的安全,試驗人員可以走出試驗室然后按下遙控器上的釋放按鈕,沖擊體以自由擺動落下的狀態(tài)沖擊試樣,若試驗沒有破壞,按下復位欄的“自動"按鈕,讓提伸臂回到原位,選擇下一高度的選擇按鈕(450MM,600MM,750MM,900MM,1200MM)重復以上的試驗步驟。
.注:設置頁面只在沖擊距離不準時使用,平時不能任意更改
技術參數(shù):
電壓:380V三相四線(三火線一零線)(注意:相序保護器上面指示燈綠色為正常)
霰彈袋質(zhì)量:45±0.1Kg
霰彈袋沖擊高度(mm):300、450、600、750、900、1200
外形尺寸:1600mm×1200mm×28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