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執(zhí)行標準
Q/XYT 17.2-2009 船用電力、控制和儀表回路電纜
2部分:額定電壓1kV及以下船用電力電纜
IEC60092-353 船舶電氣裝置 額定電壓1kV和3kV擠包絕緣非徑向電場單芯和多芯電力電纜
二、使用特性
1、電纜導體的長期允許工作溫度為90℃。
2、電纜敷設溫度應不低于0℃。
3、 推薦允許彎曲半徑:單芯非鎧裝電纜為電纜外徑的20倍;單芯鎧裝電纜為電纜外徑的15倍;多芯非鎧裝電纜為電纜外徑的15倍;多芯鎧裝電纜為電纜外徑的12倍。
三、電纜的吊運和保管
1、在運輸過程中,不應使電纜及電纜盤受到損傷。嚴禁將電纜盤直接由車上推下。電纜盤不應平放運輸、平放貯存。
2、請勿從高處仍下裝有電纜的電纜盤或電纜圈,在運輸過程中,電纜盤必須放穩(wěn),并用合適的方法固定,防止互相沖撞或翻倒。
3、運輸或滾動電纜盤前,必須保證電纜盤牢固,電纜繞緊。滾動時必須順著電纜盤上的箭頭指示或電纜的纏緊方向進行。
4、電纜在保管期間,電纜盤及包裝應完整,標志應齊全,封端應嚴密。當有缺陷時應及時處理。電纜存放處不得積水。
四、電纜的安裝敷設
1、電纜在放線時,張力應均勻,以免電纜扭曲,使絕緣線芯產(chǎn)生裂絞,導致事故發(fā)生。
2、做電纜頭時,要嚴格按國家電力施工規(guī)范使用專用工具。
3、電纜在安裝過程中一旦發(fā)現(xiàn)機械損傷,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請務必對電纜進行相應的檢查,以確認電纜絕緣是否損壞。
4、電纜敷設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檢查:
1電纜型號、規(guī)格、電壓應符合設計。
2電纜外觀應無損傷,絕緣良好,電纜應經(jīng)試驗合格。
3應根據(jù)設計和實際路徑,計算每根電纜長度,合理安排每盤電纜,減少電纜接頭。
4在帶電區(qū)域內,安裝敷設電纜,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