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QCS-3型汽車內(nèi)飾燃燒試驗儀使用范圍
汽車內(nèi)飾材料燃燒試驗儀主要針對汽車內(nèi)飾材料的可燃性進行定性評定。適用于各種類型的汽車內(nèi)飾材料生產(chǎn)廠家及其材料部件的研究、生產(chǎn)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 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yè)。
設備采用微電腦控制器和集成LED數(shù)顯技術,控制系統(tǒng)高自動化,可自動點火、自動供氣、自動計時、自動結束試驗等功能。燃燒箱配置高精度溫度傳感器,可實時監(jiān)控并數(shù)顯溫度。
二、儀器工作條件及主要技術指標
1. 環(huán)境溫度:-5-30 。
2. 相對濕度: 85 。
3. 供電電壓:220V+ 10、50HZ,功率:100W。
4. 氣源:液化石油氣
5. 秒表精度不低于0.5s 。
6. 本生燈(即燃燒器)對試樣施加火焰15s。
7. 本生燈管內(nèi)徑9.5mm+ 0.1mmm,長約100mm。
8. 試驗傾角:本生燈90°垂直對著水平放置的樣品燃燒
9. 火焰高度:20mm± 2mm 到100mm±2mm可調(diào)(一般調(diào)為38mm)
10. 施焰時間:0-999.9s±0.1s可調(diào)(一般選擇為15s)
11. 續(xù)燃時間:0-999.9s±0.1s,觀察火焰達到標線后手動開始、手動暫停
12. 燃燒氣體:液化石油氣或煤氣
13. 溫度范圍:0200,試驗溫度實時顯示,(顯示測試狀態(tài)下工作室內(nèi)部溫度,可定制環(huán)境溫度控制,高于34度無法啟動)
14. 試驗過程:試驗程序自動控制,試樣位置傳感器,當試樣進入火焰位置后自動計時,當達到施焰時間后自動熄滅火焰。
三、設備組成
1. 設備分控制部分與通風櫥一體、燃燒室內(nèi)置。
2. 點火自動控制系統(tǒng)
3. 試驗過程:試驗程序自動控制
4. 自動進排氣系統(tǒng)(燃氣自動開啟、自動關閉)
5. 自帶排風、照明
6. 計時系統(tǒng):燃燒計時器、余焰計時器
7. U型支架:不銹鋼材質,上支架有6個銷孔,下支架對應有6個銷子,并布有線徑為0.25mm及間距為25mm的耐熱金屬支撐線
8. 試驗支架第三標線距第二標線距離為154mm
9. 耐熱金屬絲槽 0.5mmX0.5mm 間距 25mm
10. 金屬絲長度大于110mm,每25mm有78個光圓齒
11. 溫度數(shù)顯,測量范圍0-200
12. 火焰標尺精度:0.1mm
13.設備外形尺寸: 長寬高mm(含腳)
14.燃燒試驗區(qū)容積:>0.75立方,長款高約1050mm×640mm×1300mm, 背景黑色,背景照度20Lux
四、設計標準
GB8410-2006汽車內(nèi)飾材料的燃燒特性
FMVSS 571.302聯(lián)邦汽車安全標準
DIN7520汽車內(nèi)飾材料的燃燒特性
TL1010汽車內(nèi)飾材料燃燒特性
符合標準:GM6090M、GM9070P、JIS D 1201、JASO M403 、ISO 3795、ASTM D5132、QB/T 2729-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