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標準: 16 CFR 1500.48 ASTM F 963 4.8 EN-71 1998 8.12
操作原理: 試驗器有槽端有一寬0.04英寸長0.045英寸的矩形開口, 兩個參考尺寸尖銳度由被測插入該口的深度為0.015英寸深處的傳感頭, 并能克服彈力為0.5磅的彈簧使傳感頭再移動0.005英寸, 即被確認為尖銳點.
要求: 槽開口不大于0.040×0.045英寸, 觸及深度不小于0.015英寸, 作用力不超過1磅.
應 用:
用于檢測玩具可觸及到的位置是否存在危害安全的銳利尖點。
配 件:
尖點測試器、配重砝碼燈泡2支、電池一對
使用方法及理解:
1.將銳利尖點測試器放在可觸及尖點上,檢查被測試的尖點是否能插入銳利測試器 <達到規(guī)定的深度。被測試尖點插入測量槽,并施加1磅的外力,使指示燈亮,此尖點判定為銳利尖點。
2.木制玩具中木刺為危險銳利尖點,因此不得在玩具上存在。
3.每次檢驗前必須按規(guī)定對感應頭進行調整,以確保感應準確和靈敏。
4.調整銳利尖點測試儀時,先擰松鎖定環(huán),再旋轉鎖定環(huán)使其向指示燈裝置前移足夠距離,以露出圓上的校正參考刻度。順時針方向旋轉測量蓋,直到指示燈閃亮。逆時針旋轉測量蓋直至合適的千分尺 <標記與校正刻度一致就可,然后轉動鎖緊環(huán),直到鎖緊環(huán)靠測量蓋,以將測試量蓋固定位置 。
標準
美國 16 CFR 1500.48 / ASTM F963 4.8
歐盟EN-71 1998 8.14
中國GB6675-2003 A.5.9
體積112×16×16mm
重量80 g
附件1 磅配重(不銹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