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承裝修試六相保護回路矢量分析儀
*條 為規(guī)范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及審查,
依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電監(jiān)會令第28 號)以及電力行業(yè)有關標準,結合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管 理和電力施工市場實際,制定本條件。
第二條 本條件適用于全國范圍內承裝(修、 |
可證的申請、變更、延續(xù)等許可事項。承裝(修、 |
試)電力設施企 |
試)電力設施許 |
業(yè)在施工經營過程中,應當根據國家標準、電力安全生產等法規(guī)要 求,按照工程實際需要配備與施工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機具設備。
第三條.各等級承裝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 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運輸工具,桿塔組立和架線設備,絕緣油、氣 施工設備,壓接、焊接和切割設備,測量、試驗及動力設備。(詳 見附件1)
第四條 各等級承修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 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運輸工具,線路維修施工設備,絕緣油、氣魂 工設備,壓接、焊接和切割設備,測量、試驗及動力設備。(詳見 附件2)
第五條 各等級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
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高壓發(fā)生設備,電氣測量儀器,絕緣油、氣試 驗儀器,常用儀器儀表。(詳見附件3)
第六條 條件中要求的各項施工機具設備應為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申請人自有,不得租賃或借用機具設備申請許可。
序號 | 機具設備名稱 | 單位 | 數量 | 規(guī) 格 |
- | 運輸工具 | |||
1 | 電力工程車* | 輛 | 2 | 5座 |
二 |
| F塔組立和架線設備 | ||
1 | 金屬抱桿 | 套 | 2 | 許用軸壓不大于lOOkN (容許 吊重不大于30kN) |
2 | 中型牽引機 | 臺 | 1 | 80kN |
3 | 中型張力機 | 臺 | 1 | 60kN |
三 | 絕緣油、氣施工設備 | |||
1 | 真空濾油機 | 臺 | 1 | 凈油能力6000L/h, 真空度V60Pa |
2 | 干燥空氣發(fā)生器 | 臺 | 1 | 露點小于- 40 °c |
3 | SF6氣體抽真空充氣裝置 | 臺 | 1 | 抽氣速率N45L/s |
4 | 真空泵 | 臺 | 1 | N2000 m3/h |
四 | 壓接設備 | |||
1 | 導線壓接機 | 臺 | 4 | 2000kN |
2 | 液壓彎排機 |
| 2 | 適用排寬度50~ 125mm, 厚度5~12mm |
五 | 測量、試驗及動力設備 | |||
1 | 全站儀 | 臺 | 1 |
|
2 | 接地電阻測試儀 | 臺 | 4 |
|
3 | 數字式真空計 | 個 | 1 | l-1000Pa |
4 | 絕緣電阻測試儀 | 臺 | 3 |
|
5 | 鉗型電流表 | 只 | 3 |
|
6 | 發(fā)電機 | 臺 | 1 | 12kW |
7 | 電纜輸送機 | 臺 | 10 | 5kN |
8 | 電纜牽引機 | 臺 | 4 | 50kN |
注:電力工程車是指為電力施工服務的,能夠運載人員和貨物的客貨兩用運輸工具。其規(guī)格 以車輛座位數量為標準。
哈爾濱承裝修試六相保護回路矢量分析儀
測試分析下拉菜單如圖五所示,其中有七個功能選項,分別為:參數設置、二次參量、高壓參量、低壓參量、六鉗差動、雙鉗差動、三線計量;按↑↓鍵可改變當前選中的項目。
按確定鍵可進入相應功能測試和設置,按退出鍵返回主菜單。
測試分析下拉菜單如圖六所示,其中有四個功能選項,分別為:波形顯示、頻譜分析、電壓諧波、電流諧波;按↑↓鍵可改變當前選中的項目。
按確定鍵可進入相應功能測試和設置,按退出鍵返回主菜單。
數據管理下拉菜單如圖七所示,其中有三個功能選項,分別為:記錄查詢、聯(lián)機通訊、幫助文件;按↑↓鍵可改變當前選中的項目。
按確定鍵可進入相應功能測試和設置,按退出鍵返回主菜單。
系統(tǒng)校準下拉菜單如圖八所示,其中有三個功能選項,分別為:時間校準、增益校準、編號查詢;按↑↓鍵可改變當前選中的項目。
按確定鍵可進入相應功能測試和設置,按退出鍵返回主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