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式取樣器
型號:HG19-BQDS-330-B
點式取樣器又稱:定點取樣器、點式采樣器、液體石油產品取樣器、液體石油定點取樣器
取樣器符合GB/T2289國家標準,可采取任一所選石油及液體石油產品液面(頂部、上部、中部、下部)相對未經擾動的試樣,取樣器適用在大、中、小型貯油罐、油槽車以及船艙內采取某個固定深度代表性試樣。具有結構精巧、使用靈活方便等特點。
取樣器材質為黃銅、不銹鋼;規(guī)格:330ml、500ml、1000ml
取樣器取樣方法:取樣前,先計算出儲罐內貯油(或者輸出油品)的高度,在確定高度內采取間隔樣,所取試樣應包括確定高度的頂層樣和底層樣,并等量混合成代表試樣,其總量不得少于2000ml.取樣時,先將取樣器與手搖取樣機或防靜電采樣繩聯(lián)接好,放入貯罐內,當取樣器接觸液面時,從手搖取樣機吃帶上讀記空距,并有貯罐的總高度計算出需要取樣油層的高度,當取樣器降至所需油層時,在10-15cm范圍上,上下提拉5次,收回取樣器,用棉紗擦去表面油品,講采取試樣移入潔凈、干燥的城陽容器內。
取樣器取樣方法:取樣前,先計算出儲罐內貯油(或者輸出油品)的高度,在確定高度內采取間隔樣,所取試樣應包括確定高度的頂層樣和底層樣,并等量混合成代表試樣,其總量不得少于2000ml.取樣時,先將取樣器與手搖取樣機或防靜電采樣繩聯(lián)接好,放入貯罐內,當取樣器接觸液面時,從手搖取樣機吃帶上讀記空距,并有貯罐的總高度計算出需要取樣油層的高度,當取樣器降至所需油層時,在10-15cm范圍上,上下提拉5次,收回取樣器,用棉紗擦去表面油品,講采取試樣移入潔凈、干燥的城陽容器內。